5月10日上午,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凤率执法检查组到砚台镇开展《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》执法检查。
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砚台自来水厂对出厂水、取水点源水进行了实地察看,然后分别到砚台镇顺昌村、太安村、澄溪镇大雷村等村抽查农户供水情况,并对农户使用的自来水进行现场取样监测,同时还对群众进行了问卷调查。在该镇会议室,组织了部分县、镇人大代表、水厂以及政府相关人员进行了座谈,听取了砚台镇政府和砚台镇水厂负责人的工作汇报;余凤对砚台镇在《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》宣传贯彻、水源水质保护、水厂管理服务等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,她强调:要进一步加大《重庆市村镇供水条例》的宣传力度,提高知晓率;加强对水源地的保护,确保用水安全;认真做好供水管理服务工作,提高服务质量。(苏昆仑)